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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关于2010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科学教育专项研究课题申报的通知

    编辑: 发布时间:2010-06-11 点击:

    学校各有关单位:
        为增强教育科学研究为教育实践服务的针对性,提升我国中小学科学教育质量与研究水平,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特设“科学教育专项研究课题”,该课题申报已开始受理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        一、课题类别及资助额度
        1、专项课题为教育部重点课题;
        2、每项课题资助额度为2万元。
        二、申报要求及注意事项
        1、相关科学教育和研究专业人员均可申报;
        2、已获得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立项课题尚未结题的课题负责人不得申报;
        3、申报者可在课题指南范围内选题,也可自行选题。申报选题要从工作实际出发,着眼于为学校科学教育发展服务,提高教师科学教学水平;课题应针对研究先进经验、转变教育理念、更新教学内容、改进教学模式、完善评价方法、增进学生学习兴趣、培养学生学习能力、提高人才培养质量,突出调查研究,鼓励教学改革实验;
        4、研究期限:1-3年(研究期限自课题批准立项之日起),课题延期或调整课题组负责人须报经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办批准;
        5、立项单位需按比例提供配套经费;
        6、课题研究成果须反映实际情况,符合科研规范,体现创新,有所建树,有助于提高大学外语教育水平。
        三、申报方式
        1、请申报人下载并认真填写《专项课题申请·评审书》,于6月24日前交到科研处作形式审查;
        2、6月28日前将合格的A3纸双面印制、中缝装订的《专项课题申请·评审书》一式3份、《活页论证表》一式8份及单位同意提供配套经费的证明材料一式2份交到科研处,同时发送电子版材料到ljwang@stu.edu.cn
          联系人:王丽菊
          联系电话:82902563
   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3、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.doc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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